分公司变更名字、营业场地、责任人、业务范围,应当向企业登记行政机关申请办理工商变更。分公司申请办理工商变更,应由分公司及其公司指定或者委托公司或分公司职工或者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的委托人做为申请者申请办理工商变更。(一)分公司工商变更,需向企业登记行政机关递交以下文档、有效证件:
1.公司法人代表签定的工商变更申请报告;(表式(1))
2.指定(委托)的证实;(表式(2))
3.企业登记行政机关规定递交的别的文档、有效证件。
在其中:
(1)因公司的名字变更而变更分公司名字的应当递交变更后盖章企业登记行政机关图章的公司《公司法人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变更营业场地的,还应当递交新的营业场地证实;(表式(3))
(3)变更责任人的,还应当递交原责任人的免职文件及其新一任责任人的任命通知及身份证件;(表式(4))
(4)?经营范围变更中有中国法律、行政规章要求务必报经审核的,还应当递交相关部门的准许文档。
(二)分公司工商变更,应填好给出表式:
1.《分公司工商变更申请报告》;
2.《指定(委托)书》。
分公司更改营业场地、责任人还应填好:
3.《分公司营业场地证实》;
5.《分公司责任人履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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